打樁機點評:救護車該不該交過路費
打樁機點評:救護車該不該交過路費
救護車因12元高速過路費被攔下 停車理論24分鐘。近日,四川一救護車接傷者回醫院,在路過收費站時,駕駛員和收費員卻為12元過路費起了分歧。司機下車理論,救護車停車長達24分鐘,最終傷者家屬繳費后,救護車才駛離收費站。夾江縣中醫院負責人回應,救護車停車理論確實不妥,已經對當事司機進行批評教育,但同時也呼吁應該對救護車統一實施免費通行政策,為挽救生命爭取時間。(12月16日《重慶時報》)
救護車該不該繳過路費,類似的分歧常有發生,媒體上也多次進行過報道。而造成這一尷尬局面的深層次根源,并不在于當事收費員和救護車司機,而是在于現行法律法規對此缺少統一的明確規定。
在《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當中,并無關于救護車不收費的規定。有的收費站對載有危重病人的救護車采取靈活處理的方式,但情況是否危急缺乏詳細的標準,只有一些很模糊的原則,只能靠收費員人為判斷,自由裁量權過大,不確定性也就相應增大。同樣的情況,有的收費員認為情況很危急,需要立即放行;而有的收費員,卻感到并沒有達到危急的程度,我必須堅持原則收取過路費。甚至因此而出現誤判的風險也是存在的。
救護車過路費之爭常有發生,病人無疑是其中的無辜受害方。如果患者真的因為司機和收費員的爭執而耽誤了診治,進而出現嚴重后果,誰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呢?恐怕誰都不愿意看到某些人為因素導致的意外。
類似事例不斷出現,一再提醒我們,規范救護車過路費的收繳、出臺明確的法律規定和詳細的操作規范,已經刻不容緩。我的建議是,可不可以設計專門的危急病例單據,由病人的主治醫師或具備醫師資格的醫生在上邊簽字,留給收費站備案,收費站無條件放行?當然,作為一個外行,我的想法可能很不成熟,也不那么科學合理。面對由此引發的分歧和病人可能面對的風險,歸根結底還是需要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士盡早拿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來,兼顧人性化和法治化,絕不能一拖再拖,更不能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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